关于2016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公告(河北考区)

2017-02-13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人事司《关于印发〈关于2016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公告〉的通知》(新广人专[2017]37号),现就2016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合格标准

  2016年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三科成绩总分160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三科成绩总分160分,口试成绩为B级以上(含B级)。

  2015年单科合格,且2016年参加其他科目考试的考生,其2015年予以保留的考试合格科目均按每科60分计入2016年考试总分。参加编辑记者资格考试总分达到160分的为考试合格;参加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笔试总分达到160分,且口试成绩为B级以上(含B级),为考试合格。

  二、成绩查询办法

  考生可通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查询、打印本人成绩通知单。

  三、成绩核查办法

  对成绩有异议的河北考区考生,应于2017年2月21日前,向河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成绩核查书面申请(见附表),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在提出成绩核查书面申请时,需提供成绩通知单(网上打印)、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号和联系电话。

  书面申请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00号河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综合楼1023房间。联系电话:0311-87117810。

  四、资格考试合格证领取办法

  2016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将获得资格考试合格证。资格考试合格证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印制,河北局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颁发河北考区资格考试合格证,具体颁发办法随后见河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网址(www.hbcbgd.gov.cn)上的通知。

  河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