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关于领取2016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的通知

2017-05-12

  根据《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湖北省2016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一)2016年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三科成绩总分160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笔试三科成绩总分160分,口试成绩B级以上(含B级)。

  (二)2015年单科成绩合格,且2016年参加其他科目的考生,其2015年予以保留的考试合格科目均按每科60分计入2016年考试总分。参加编辑记者资格考试总分达到160分的为考试合格;参加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笔试成绩总分达到160分,且口试成绩为B级以上(含B级)为考试合格。

  二、领取时间

  2017年5月4日-6月30日(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休息),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三、领取地点

  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发展中心(武汉市武昌区黄鹂路39号,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办公大楼14楼1417室)。

  联系电话:027-68892491、68892461

  四、领取方式

  (一)本人领取:持本人准考证原件或身份证原件。

  (二)委托他人领取: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三)邮寄领取:须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照片和邮寄地址发至电子邮箱HBXGJFZZZ@163.COM。

  (四)单位集中领取:武汉广播电视台和华中师范大学传媒学院的考试合格证由单位(教务处)统一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