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考区)关于领取2017年《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和《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的公告

2018-04-11

  根据《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2017年《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和《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领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2017年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三科成绩总分150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三科成绩总分150分,口试成绩为B级以上(含B级)。2016年单科合格,且2017年参加其他科目考试的考生,其2016年予以保留的考试合格科目均按每科60分计入2017年考试总分。参加编辑记者资格考试总分达到150分的为考试合格;参加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笔试总分达到150分,且口试成绩为B级以上(含B级),为考试合格。

  二、资格考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查询、打印本人成绩通知单。成绩查询流程:进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http://www.sapprft.gov.cn/),依次点击“办事服务”、“办事平台”,在“广播影视类事项”中点击“广电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管理系统”进行查询。

  三、资格考试合格证领取

  2017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将获得资格考试合格证。资格考试合格证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统一印制。在上海考点参加2017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即日起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上海市文广影视局行政事务受理大厅领取(上海市静安区巨鹿路709号),咨询电话: 33394023,领取时间:上午9时至下午17时(休息日除外)。

  考生委托他人代领《合格证》的,需凭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

  特此公告。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