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定于2016年10月22日、23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广播电视相关法规、规章;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报名方式:先网上报名,再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的时间是7月15日至8月31日。参加考试的人员可以在上述期间内登录www.sapprft.gov.cn资格考试管理系统栏目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是9月1日至9月15日。
已网上报名的人员须本人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新疆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路591号)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可乘BRT 1号线在小西沟站下车往南走50米,或乘153路、26路、303路、309路、52路、535路、78路公交车在小西沟站下车即到。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2016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报名人员在报名网站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并下载打印报名表,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审验。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三)本人学历证书(在校大学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四)有免试科目的考生必须带上2015年资格考试成绩单。
现场确认时,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当场摄取本人证件照片。并由考生本人于2016年10月20日、21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需按自治区发改委审批的收费标准缴纳相关费用。
四、考试科目
(一)公共科目:1.综合知识;2.广播电视基础知识。
(二)专业科目:
1.编辑记者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广播电视业务。
2.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专业科目:
(1)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笔试);
(2)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口试)。
五、报名参加2016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依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制定的《2016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
六、少数民族考生可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也可用汉语言文字答卷,但当年所考各科目答卷(含口试),只能选择使用一种语言文字。
七、2017年1月中下旬发布考试成绩,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届时,考生可登陆www.sapprft.gov.cn资格考试管理系统栏目查询。
新疆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联系人:黄继姚、孙玉英
联系电话:0991-3637511、13899929022、13899875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