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领取2016年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2017-05-12

  2017年4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放了2016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现将我省考生领取合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达到2016年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5月8日至6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领取合格证书。领取地点:济南市经十路18567号,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事项审批工作室(接待室南侧)。

  二、考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合格证书,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电话:(0531)85036199

  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