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地区关于领取2016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的通知

2017-05-12

  日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将重庆市2016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寄达我委,现就合格证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一)2016年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三科成绩总分160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三科成绩总分160分,口试成绩为B级以上(含B级)。

  (二)2015年单科合格,且2016年参加其他科目考试的考生,其2015年予以保留的考试合格科目均按每科60分计入2016年考试总分。参加编辑记者资格考试总分达到160分的为考试合格;参加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笔试总分达到160分,且口试成绩为B级以上(含B级),为考试合格。

  二、领取地点

  重庆市文化委员会干部人事处(重庆市江北区鸿恩路25号,鸿恩寺儿童公园旁)。

  联系电话:67705518

  三、领取时间

  (一)广电集团:2017年5月5日—5月20日;

  (二)区县及其他:2017年5月5日—5月30日。

  请各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领取。

  四、领取手续

  (一)单位集中领取

  1.单位介绍信;

  2.合格人员名单;

  3.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人领取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委托他人领取

  1.委托书(需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证号码);

  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重庆市文化委员会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