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考区)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 资格考试公告

2017-08-04

  2017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定于2017年10月21日、2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广播电视相关法规、规章;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报名方式:先网上报名,再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的时间:7月25日至8月31日。报考人员可以在上述期间内登录www.sapprft.gov.cn资格考试管理系统栏目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已网上报名的人员须本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没有进行现场确认的报名为无效报名。

  1.现场确认时间:9月1日至9月15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不含双休日)。

  2.现场确认地址:静安区巨鹿路709号(近襄阳北路口)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行政事务受理中心。

  3.联系电话:33394015;联系人:崔老师。

  33394071;联系人:陈老师。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2017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报名人员须在报名网站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并下载打印报名表,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审验。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三)本人学历证书(在校大学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四)有免试科目的考生必须带上2016年资格考试成绩单。

  现场确认时,当场摄取本人证件照片。

  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

  (一)公共科目:

  1.综合知识;

  2.广播电视基础知识。

  (二)专业科目:

  1.编辑记者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广播电视业务。

  2.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专业科目:

  (1)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笔试)

  (2)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口试)。

  五、考试费用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本市广播电视新闻采编等人员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沪财预〔2005〕66号、沪价费〔2005〕46号)规定,考试收费如下:

  (一)新闻采编人员:

  每科55元,三科165元,报名费20元(含拍摄数码照片),合计185元。

  (二)播音员主持人:

  笔试每科55元,报名费20元(含拍摄数码照片);业务(口试)考试每人130元,合计315元。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参加2017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依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制定的《2017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

  (二)少数民族考生可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也可用汉语言文字答卷,但当年所考各科目答卷(含口试),只能选择使用一种语言文字。

  (三)2018年1月中下旬发布考试成绩,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届时,考生可登陆www.sapprft.gov.cn资格考试管理系统栏目查询。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2017年7月17日